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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泰山区开展了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区6个试点单位党支部全部完成推选工作,共选举产生支部委员22人。
    民主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推荐,推荐比例原则上为1:3。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积极报名,报名情况张榜公开。召开推荐大会,组织通过资格的审查人员根据竞争职位情况进行演讲,回答现场提问,组织党员群众分别填写《党员民主推荐表》和《群众民主推荐表》,根据得票情况当场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组织考察。有关党(工)委依据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审核,主要包括是否是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是否愿意担任党支部成员等内容。张榜公布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5天,公示期满后,各试点单位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
    差额直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制定《选举办法》,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进行全过程监督。采取上级党组织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回答党员提问、党员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党委审批。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凡涉及干部审批程序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干部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组织选举出的党支部书记与上级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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