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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银同志任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新泰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朱叙民同志任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常委(列梁久军同志之后);
展延安同志任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列王淑玲同志之后),不再担任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薛其福同志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列张清同志之后),不再担任共青团泰安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职务;
侯丽同志任新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不再担任政协东平县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沈桂春同志任中共肥城市委委员、常委;
梁立元同志任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不再担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谷建清同志任中共东平县委委员、常委;
贾汇红同志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列吴国庆同志之后),不再担任泰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职务;
陈勇同志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不再担任泰安经济开发区、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马鹏举同志任中共泰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列高树顺同志之后),不再担任肥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刘胜军同志任泰安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高荣国同志任泰安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党委书记;
肖和元同志任泰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列副职第一位),不再担任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常委、委员,泰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武道乾同志任泰安市粮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列尹承泰同志之后),不再担任中共泰安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兰俊同志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不再担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徐涛同志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列刘勇同志之后),不再担任宁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培亭同志任泰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不再担任泰山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宗成泰同志任泰安市档案馆(局)馆(局)长、党组书记,不再担任中共泰安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袁久党同志任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新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顾兵同志任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不再担任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程兴华、许子云同志任泰安市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
杨卫平同志任泰安市畜牧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泰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林晓时同志任泰安市行业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朱建国同志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不再担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职务;
宁方亮同志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原正县级不变);
徐兴虎同志任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单建民同志任泰安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周长欣同志任泰安市商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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