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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东同志明确为泰安市副市级干部; 朱永强同志任中共泰安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不再担任中共东平县委书记、常委、委员、县委党校校长职务; 史志军同志任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墩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县级); 张保群同志任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墩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墩上工作指挥部指挥(正县级); 国东民同志任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对口支援墩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墩上工作指挥部副指挥(副县级); 王庆平同志任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正处级),不再担任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赵成同志任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职务; 李新建同志任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不再担任泰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涛同志任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委员、常委,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二年); 雷建民同志任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委员、常委,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二年); 陈湘安同志任中共东平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不再担任东平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赵德健同志任中共东平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列副书记第一位),东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县长,不再担任共青团泰安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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