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队员具有带头调处矛盾、美化环境、宣讲政策、建言献策、倡树公德五项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和人员组成特点,划分为4个小组,由工作经验丰富的机关中层干部担任组长。根据工作需要,设置防火防汛、综合整治、治安保卫等四类服务岗位。通过理论培训、军事训练等方式,对先锋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建立考核激励制度,每年“七一”评选“十佳先锋队员”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