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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发放渠道。实行逐级领取,分级落实,要求各党(工)委明确专人负责,对缴纳“特殊党费”的党员,分千元以上和千元以下,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发放有据可依,以党(工)委为单位,集中时间统一下发“特殊党费”收据,认真做好领取登记工作。 落实发放措施。由各基层党支部逐人核对,按缴纳时间,分期分批下发到党员手中。针对部分见面难、联系难的特殊群体党员,分门别类,因人而宜,对在职人员,以党支部为单位统一发放;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老党员,党(工)委派人送到党员家中;对外出务工流动党员,通过信函邮寄到党员手中;对下岗失业职工、离退休干部党员,通过其亲属或原工作单位代为转交。 确保发放到位。对收据发放情况,组织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加强督导、及时调度,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各党(工)委对收据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组织部门集中时间对所属党(工)委发放情况进行抽查,把特殊群体党员作为检查重点,通过当面询问、电话暗访等方式调查了解,对思想不重视、发放进度慢的党(工)委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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