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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组织。要求每名党员都必须编入党支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允许任何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坚持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时,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健全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规定参加“三会一课”,并认真做好记录。每月10日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抽调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干部民主考评的同时,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一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成立检查督导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方式,通过查看活动记录、召开座谈会、电话调度等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在组织内网上予以公布。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重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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