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泰安党建网>>基层党建>>农村党建
岱岳区推行村级工作巡视员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级工作、村班子运行情况的督导,岱岳区推行村级工作巡视员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聘请党建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作为村级工作巡视员,对村级工作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巡视员主要对村干部落实“双规范”制度、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村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每季度至少与村党员、群众进行一次座谈,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反馈,并协助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化解;受乡镇、街道党(工)委委托,对有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巡视员定期督导村级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乡镇、街道党(工)委研究意见,对问题村下达“整改通知单”;村里整改完毕后,填写整改情况“反馈单”并交巡视员进行复查。巡视员在巡视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作风不民主、工作方法简单的村干部,与包村干部一起进行说服教育;工作推托、拒不完成党委政府安排任务的,与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人员一起进行诫勉谈话;因违反有关政策引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采取组织措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