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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建立基层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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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宁阳县制定实施基层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 科学界定述职内容。根据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对基层党委书记述职内容进行明确,主要包括研究制订基层党建总体规划、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基层党建投入和工作力量配备等九个方面工作情况。 明确述职程序方法。基层党委书记述职工作由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述职前,基层党委书记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述职报告,上报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适时召开专项述职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基层党委书记、部分县级以上党代会一线代表参加。述职时,采取口头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方式,乡镇党委和部分县直大口党委书记口头述职,其他县直部门单位党委书记书面述职。述职后,参加述职会议人员对存有疑议的问题,向有关基层党委书记进行质询,并采取无记名投票办法,对每位基层党委书记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 运用述职评议结果。述职活动结束后,县委采取适当形式通报述职情况评议结果,对基层党委提出整改要求,基层党委负责抓好整改落实,并对评议为“一般”的党委书记进行个别谈话,帮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问效。党委书记述职中反映的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基层党委绩效考核,作为党内评先树优、考核评价党委书记素质能力和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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