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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政工(组织人事)科: 为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竞争力,我市从2005年8月起,实施了“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按计划到今年8月结束。为全面了解掌握培养工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便进一步做好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经研究,对“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首批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考核的依据是首批培养对象和所在单位签定的双向目标责任书,重点考核以下内容: 1.首批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完成的标志性成果,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以及培养对象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2.首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制定的培养计划及培养计划的完成情况,采取的培养措施和落实情况,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匹配资助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及实施培养工程取得的效果等。 3.首批培养对象及所在单位在实施培养工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及对下一步如何改进实施培养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三、考核方式和程序 这次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个别座谈、查阅资料、填写有关表格等方式进行。 1.听取首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实施培养工程有关情况汇报。 2.与首批培养对象本人、单位有关领导和同志个别座谈,进一步了解情况。 3.查阅有关资料,包括签订的《双向目标责任书》、《业绩考核档案》、培养期内取得的主要学术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授权发明专利授权书等有关材料,以及其他能证明培养对象成果、业绩的相关材料和所在单位的有关文件材料等。 4. 首批培养对象填写《“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表》。 5.《双向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对首批培养对象完成标志性成果和所在单位落实培养措施的考核方式。 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考核,由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首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部分首批培养对象的考核,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的考核时间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沟通后确定;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考核,由首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考核从8月上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考核结束后,首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需报送以下材料: 1.首批培养对象三年培养期的个人思想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果,以及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措施等) 2.首批培养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考核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实施培养工程的总体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培养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每个培养对象的主要事迹、存在问题和考核意见等)。 3.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在实施培养工程中取得的经验、遇到的问题及对下一步如何改进实施培养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4.《“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表》和《“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汇总表》。 以上材料A4纸双面印制并附电子版,加盖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公章(首批培养对象个人工作总结除外),在考核结束后的10天内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市政大楼A6043,电话6991337,E- mail:tazgk@sina.com)。 五、有关要求 “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是近年来我市为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这次对“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将为如何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这次考核和总结工作。 工作中遇到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991337) 附:1.《“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表》 2.《“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汇总表》
中 共 泰 安 市 委 组 织 部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2日
附:1.《“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表》 2.《“151岱下英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成果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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