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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泰安市高层次人才库人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部门、省属以上驻泰单位组织人事科(党委组织部):

    为建立全市高层次人才库,进一步规范我市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推荐我市高层次人才库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全市高层次人才库,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举措。通过进一步密切与优秀人才的联系,及时掌握各类优秀人才的最新动态,一方面可以及时给予扶持帮助,为他们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多做贡献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拓宽他们建言献策的渠道,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上的“智囊团”作用,为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努力建设经济文化强市、打造国际旅游名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做好选拔推荐的各项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泰安市行政区划内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参加推荐。党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原则上不作为推荐人选。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近五年来,在各自专业、行业、领域取得优异成绩,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在业内有重要影响,目前仍在一线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科研成果奖项

    1.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省自然科学、省技术发明、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或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3.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市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前2名)。

    (二)工作业绩和贡献

    4.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使本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得到国内同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前3名负责人;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被SCI等科学引文检索收录,引用率较高)的第一作者;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或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

    5.长期在农业、水利、环保、交通、电力、冶金、化工、机械、建筑、勘探、矿业等工程技术行业工作,在主持承担的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了重大理论和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市技术创新做出重要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获得本行业领域国家或省最高奖项(省级奖项为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6.在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提出具有创造性的理论和学术观点,研究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是省内相关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带头人;省级以上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前2名负责人;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大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其他市级以上重要社科奖获得者。

    7.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突出贡献,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推广,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或省级以上教学名师奖;其他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要奖项和荣誉称号获得者。

    8.在医疗卫生领域,技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得到广泛认可,对卫生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省内外享有较高声誉,获得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要奖项和荣誉称号。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翻译等领域,有突出业务成果和重要贡献,对推动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影响,获得相关领域市级以上重要奖项,并为省内外同行公认。

    10.在文化艺术、文化产业、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市级以上重要奖项的作家、艺术家、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家、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专家及文化产业优秀人才,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以及直接执训运动员在世界级赛事中获得铜牌以上奖牌、在亚洲级赛事中获得银牌以上奖牌、在全国性赛事中获得金牌的教练员。

    11.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创造出省内同行公认的现代经营管理经验,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省内同行业位居领先地位,获得市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2.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解决了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具有较大影响,获得市级以上重要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

    13.在农业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技术推广服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农业专家和优秀农村实用人才。

    14.在社会服务和管理以及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领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完备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能,为社会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在市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誉的社会工作人才。

    15.在其他专业领域或行业做出突出贡献,达到上述水平的人选。

    三、推荐程序和办法

    1.人选的报送按行政隶属关系进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高层次人才人选由单位所在地报送。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人选建议名单,征求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意见,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进行沟通,各县市区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经党委(党组)审核确定后,报送市委组织部。省属以上驻泰单位直接报送。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在管理期内的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岱下英才第一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和市首席技师,我市的省联系的高级专家直接入选我市高层次人才库,不需再作推荐,直接报送信息表。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确保质量和层次,保证人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要注意推荐一线岗位的优秀中青年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

    2.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以这次推荐高层次人才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在本县市区、本部门建立党委(党组)联系优秀人才制度,完善高层次人才库,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人才。

    3.全市高层次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补充一次。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发现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的各类优秀人才,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按要求报送上来。同时,建立高层次人才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高层次人才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重要信息变动情况,要及时了解并报告市委组织部。

    4.请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信息表(一式两份,加盖印章),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地址:市政大楼A6043房间,联系电话:6991337,电子邮箱:tazgk@sina.com),入选情况适时反馈。


    附:《泰安市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8日

                                             

 

 

附件:

           《泰安市高层次人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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